总会制度
根据《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慈善会资金管理办法》,本会所有资金实行九华慈善会会长一支笔审批制。
一、日常经费支出
本会的活动经费和办公经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日常开支由秘书长和副会长根据实际支出在预算内审核把关,会长审批。
二、专项救助经费支出
1.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慈善救助,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慈善会救助申请审批表》,如实提交证明材料,报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九华慈善会办公室,经慈善会工作人员上户调查核实情况,慈善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讨论通过,经秘书长审核后,由会长审批。
2.5000元以上30000元以内(含30000元)的慈善救助,申请人按以上一点内容准备申请资料进行申报,慈善资料经慈善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报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经秘书长审核,由会长审批。
3.30000元以上的慈善救助,申请人按以上一点内容准备申请资料进行申报,慈善资料经慈善会办公室组织召开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讨论通过,报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管委会主任同意后,经秘书长审核,由会长审批。
4.慈善救助原则上一年不超过2次,年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000元,特殊救助或重点救助除外;当年度已申请过民政救助的对象原则上不再重复申请慈善救助。
湘潭市雨湖区九华慈善会
2019年12月31日